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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待最严论文打假挤干学术水分

发布时间: 2013-01-03   作者:本站编辑   来源: 未知   浏览次数:
摘要: 期待最严论文打假挤干学术水分 ...

      被网友称为对论文作假“史上最严处罚”的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,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。这意味着从这一天开始,论文作假者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,而为他人代写、出售学位论文者以及作假者的指导教师、学校等也将面临处罚。(1月1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

  眼下,学术界抄袭造假、浮躁之风日盛已是不争的事实,但之前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学术“打假治浮”却非常迟钝、软弱、稀缺,毫不给力,在这种“宽松”的氛围中,学术发展畸态日显———论文越来越多,数量居世界第二,但优秀论文凤毛麟角,在中国发表的所有论文中,有35%以上是零被引论文,美国《科学》杂志对中国论文的拒稿率高达98%。(2012年10月11日新华网)

  “史上最严处罚”的出炉,首次明确界定了学位论文造假行为的概念和分类,确定了对各行为责任主体的处罚,大幅提升了学术造假的成本和风险,对打击学术造假、依法规范管理、重塑科学道德与学风环境具有重大意义。

  在期待之余,我们还有几点建议:一者,进一步细化学术造假行为的标准。“史上最严处罚”只规定了5种被视为学术造假的情形,但还嫌笼统,在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歧义,出现漏洞,一些人可能会借此推卸责任。比如,剽窃多少内容属于“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”?是几句话或一小段即可,还是需要达到论文整体的多少比例以上?又如何区别“伪造数据”或“笔误”?有关部门对这些细节都应该有全面、科学的考量,考量得越细,“史上最严处罚”的可操作性就越强。

  二者,对学术造假行为的评判要客观公正。是由学生所在的学校评判,还是由其他学校评判,或者由专门的学术机构评判?是侧重依赖于教授、学者的主观评判,还是侧重依赖于软件的客观评判?如何遏制学校的包庇现象?这些问题决定着评判程序的公正性,也决定着评判结果的公正性,有关部门必须要努力寻找正确答案。

  三者,对教授、学者的学术造假行为一并严罚。老师当以身作则,端正学风,如果老师带头造假,性质更加恶劣,影响更坏,对学术发展产生的“负能量”更大,理当重罚。